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 2015年 12月 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盘,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公司、公司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重大事项:2015年 12月 28日,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匹凸匹”、“公司”)的股东匹凸匹(中国)有限公司、鲜言(合称乙方)与公司股东上海五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五牛基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转让匹凸匹(中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 20,000,000股股份,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通过信托计划持有的上市公司10,102,100股股份(具体转让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登记的股份为准),商定于 2016年 2月 1日后,实施股份交割。2016年 1月 10日,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商定协议转让 20,000,000股股份暂停转让,具体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 2016年 2月 4日之日起的五个交易日内,以大宗交易模式或其他可能的方式收购完毕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指,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神龙 83号-31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及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神龙 83号-32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公告的所有股份并完成过户登记。除此之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在 2015年 12月 28日、12月 29日、12月 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重大事项:2015年 12月 10日,因公司股东匹凸匹(中国)有限公司、鲜
言正与各意向方就股转转让一事进行接洽中,公司申请于 2015年 12月 10日下午开市起连续停牌,并公告了《匹凸匹关于停牌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临 2015-126),2015年 12月 17日公司公告了《匹凸匹关于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临 2015-134),至 2015年 12月 24日,公司股东匹凸匹(中国)有限公司、鲜言仍未确定转让对象,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以及应交易所的要求,公司于2015年 12月 24日开市起复牌并公告《匹凸匹重要事项进展暨复牌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临 2015-142)。2015年 12月 28日,匹凸匹的股东匹凸匹(中国)有限公司、鲜言(合称乙方)与公司股东五牛基金(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转让匹凸匹(中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 20,000,000股股份,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通过信托计划持有的上市公司 10,102,100股股份(具体转让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登记的股份为准),商定于 2016年 2月 1日后,实施股份交割。2016年 1月 10日,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商定协议转让 20,000,000股股份暂停转让,具体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 2016年 2月 4日之日起的五个交易日内,以大宗交易模式或其他可能的方式收购完毕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指,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神龙 83号-31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及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神龙 83号-32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公告的所有股份并完成过户登记。上述股转事项相关公告已于 2015年 12月 30日提交给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批,但由于继 2015年 7月 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6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尚未出台,为避免股票交易构成异常波动,维护广大股民的利益,并要求公司从 2015年 12月 31日起连续停牌。除此之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本公司核实,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近日股价波动期间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一六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