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补充承诺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现就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风险投资事项,公司补充承诺如下: 一、公司在以下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 十二个月内。 二、公司承诺进行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广电运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补充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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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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