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
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上海金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参股公司关于上海金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意电子”)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宜。金意电子专注于为煤炭行业提供资讯
及电子商务服务,是公司向钢铁以外行业横向拓展的布局。由于金意电子尚处于
发展期,此次增资扩股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有利于支持其后续的发展计划。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胡俞越 王恒忠 马勇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