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平安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包括独立董事 5 人),董事长孙建一,董事邵平、 胡跃飞、赵继臣、叶素兰、陈心颖、李敬和、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 韩小京共 12 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姚波和蔡方方因事未出 席会议,均委托董事长孙建一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王聪、王岚、 曹立新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三年战略规划(2016-2018 年)》。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
平安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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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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