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 联化”)于近日收到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 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台 州联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533000815),发证 日期 2015 年 9 月 17 日,认定有效期三年。 台州联化将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尽 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台州联化从 2015 年-2017 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 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次台州联化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不会影响公司 2015 年第三季 度报告中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 同期增长 10%——30%”的经营业绩预计。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联化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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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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