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以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2016 年 1 月 18 日,9 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
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5年。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临时
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2月3日下午15:00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林路9号广电运通行政楼2楼1206会
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6年1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及《证券
时报》上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