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江西三鑫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鑫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三鑫医疗本次使用自有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5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6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87 元。此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5,598,2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5,872,241.0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29,725,958.94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 6-00007 号的《验资报告》。
二、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投资额度
使用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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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使用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和期限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
5、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
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
公司经营管理层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经过严格的评估,能够保证本金安全,属于
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
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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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
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入。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三鑫医疗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三
鑫医疗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华泰联合证券对三鑫医疗本次使用自有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
财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熊丹 张树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