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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建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告日期:2016-01-16
股票代码:600533      股票简称:栖霞建设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交易对方: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 251 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 9 号兴隆大厦 19 层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一月
栖霞建设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的
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承诺,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
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报告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26 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在公司签署本报告书时,交易对方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交易的履行亦不违反
交易对方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除公司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公司未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导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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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建设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栖霞集团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并承诺其将
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
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
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其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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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修订说明
     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南京栖霞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回复上交所审核意见函并更新披露了《南京
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16 年
1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153764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及其他最新情况,公司对重组
报告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本次重组报告书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组报告书》“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股权控制关系”中,对栖霞建设股权控制关系图进行了修
订披露。
     2、在《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四、股权控制关系”中,
对栖霞集团股权控制关系图进行了修订披露。
     3、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
系”中,对河北银行股权结构图进行了更新披露,并对河北银行无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的依据进行了补充披露。
     4、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四、河北银行下属公司
情况”中,对河北银行新增控股子公司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进行了
补充披露。
     5、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八、河北银行主要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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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属状况、主要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之“(一)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之“1、
自有房屋及建筑物”中,结合因权属瑕疵可能导致的办公及营业用房搬迁费用、
房屋租赁费用等情况,补充披露了房屋权属瑕疵不会对河北银行业务经营及本次
交易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依据。
     6、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八、河北银行主要资产
的权属状况、主要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之“(一)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之“3、
无形资产”之“(2)域名”中,更新了域名(caihongbank.com)的有效期。
     7、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一、河北银行最近三
年的股权转让、增资相关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中,
对两次评估结果差异的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8、在《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一、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中,结合河北银行房屋存在多处房
屋未办理土地权属证书或房产权属证书的情况,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符合《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9、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最近两年
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资产主要项目分析”之“3、投资”中,
对河北银行应收款项类投资情况做了补充披露。
     10、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对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了河北银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及河北银行前五大客户中不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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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栖霞建设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栖霞集团持有的 370,575,111 股
河北银行股份,交易对价为 138,400.00 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 370,575,111 股河北银行股份。根据栖霞建设、
河北银行经审计的 2014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价格情况,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如
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财务指标
                   标的资产        交易价格         孰高值        栖霞建设
 日/2014 年度                                                                       占比
   资产总额        1,600,047.69    138,400.00     1,600,047.69   1,463,752.92      109.31%
   营业收入          52,375.61                -     52,375.61     284,861.31        18.39%
   资产净额          93,951.03     138,400.00      138,400.00     360,998.08        38.34%
     标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
额的比例超过 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栖霞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股
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栖霞建设与栖霞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栖霞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4.37%的股权,为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栖霞集团 48.354%的股权,为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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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完成后,栖霞集团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8.28%的股权,仍为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栖霞国资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管理方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五、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栖霞建设拟购买的栖霞集团所持有的 370,575,111 股河北银行股份
的评估值为 138,400.00 万元。基于该评估结果,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为 138,400.00 万元,全部由上市公司定向发行 A 股股份向栖霞集团进行支付。
     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
年 11 月 30 日)。本次交易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
市场参考价,本次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该市场参考价的 90%。栖霞建设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 5.436 元/股,该市场参考价的 90%为 4.893 元/
股。经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 4.90 元/股。按此发行价
格计算,本次交易需向栖霞集团发行 282,448,979 股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对价。最
终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天健
兴业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栖霞集团持有的 370,575,111 股河北银行股份进行了
评估,并最终采用了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经市场法评估,河北银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575,500.00 万元,较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19,209.90 万元
增值 356,290.10 万元,增值率 29.22%,评估后每股价值为 3.7344 元,栖霞集团
所持有的河北银行 370,575,111 股股份的评估值为 138,400.00 万元。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以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测算,本次交易前后栖霞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情况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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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栖霞建设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股
                                                   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60,850,600            34.37%       643,299,579            48.28%
       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3,996,000           0.38%          3,996,000            0.30%
                 公司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资供销
                                              1,518,480           0.14%          1,518,480            0.11%
               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                 683,634,920            65.11%       683,634,920            51.31%
                   合计                  1,050,000,000          100.00%     1,332,448,979           100.00%
            注:栖霞国资是栖霞集团第一大股东,栖霞物资是栖霞集团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中汇出具的中汇会审[2015]0271 号《栖霞建设 2014 年度审计报告》和
      中汇会阅[2015]3856 号《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增长率          交易前           交易后            增长率
   资产总额        1,392,527.70    1,567,209.40     12.54%       1,463,752.92     1,621,296.49          10.76%
   负债总额        1,023,924.15    1,024,824.15      0.09%       1,089,217.50     1,090,117.50           0.08%
  所有者权益        368,603.55       542,385.25     47.15%         374,535.42      531,179.00           41.82%
归属于母公司所
                    355,326.50       529,108.20     48.91%         360,998.08      517,641.65           43.39%
  有者权益
合并报表资产负
                          73.53%        65.39%     -11.07%            74.41%           67.24%           -9.64%
    债率
   流动比率                 1.74           1.74      -0.13%               1.65               1.65       -0.11%
每股净资产(元)            3.51           4.07     15.95%                3.57               3.99       11.76%
                               2015 年 1-8 月                                    2014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增长率          交易前           交易后            增长率
  营业总收入        343,526.44       343,526.44             -      284,861.31      284,861.31                  -
  销售毛利率              14.31%        14.31%              -         15.07%           15.07%                  -
   营业利润          12,756.05        29,894.18    134.35%           7,792.47        26,936.04         245.67%
   利润总额          12,638.63        29,776.76    135.60%           7,676.42        26,819.99         2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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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            9,521.96   26,660.09   179.99%        1,239.79       20,383.36   1,544.10%
归属于母公司净
                     9,782.25   26,920.38   175.20%        1,291.46       20,435.03   1,482.32%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932       0.2020   116.86%          0.0123          0.1534   1,146.91%
   (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原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河北银行股权和本次
     交易新增的河北银行股权一并采用权益法核算,导致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
     产规模将明显增加,盈利水平将显著提高。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11 月 27 日,栖霞集团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1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2015 年 12 月 11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江苏
     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栖霞建设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国
     资复[2015]193 号),批准本次交易。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中国银监会河北监管局下发《河北银监局关于核准南
     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及变更股权的批复》(冀银监复[2015]333 号),
     核准栖霞建设股东资格,同意本次交易。
            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核准以及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9
栖霞建设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栖霞建设及全体董事、   关于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事项的承诺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关于交易资产权属状况的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关于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栖霞集团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承诺
                       关于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的承诺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栖霞国资、栖霞物资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河北银行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关于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全体中介机构
                       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专项承诺
     按照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发布的《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
效率,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快速发展》文的要求,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均已出具专项
承诺。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中介机
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
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本次交
易对股价造成的波动,公司对本次重组方案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时向上交
所申请停牌并披露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
                                     2-1-10
栖霞建设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
的进展情况。
      (二)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
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以便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评估值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确保本次标的资产
定价公允、公平,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中,天健兴业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栖霞集团持有的 370,575,111
股河北银行股份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采用了市场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经市场法评估,河北银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575,500.00
万元,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19,209.90 万元增值 356,290.10 万元,增值率 29.22%,评估后每股价值为 3.7344
元,栖霞集团所持有的河北银行 370,575,111 股股份的评估值为 138,400.00 万元。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370,575,111 股河北银行股份作价为
138,400.00 万元。
     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性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五章 交易
标的评估情况”之“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分析”。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过程合规,定价依据公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十一、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和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
                                   2-1-11
栖霞建设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份锁定承诺函,交易对方栖霞集团关于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栖霞集团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栖霞建设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
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栖霞建设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对方持有栖霞建设
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根据《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前栖霞集团持有的栖霞建设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栖霞集团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栖霞集团在上述期限内由于栖霞建设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取得的栖霞
建设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要求。锁定期届满后,股份转让按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交易对方栖霞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南京栖
霞建设集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亦承诺,本次交易前其持有的栖霞建设股份自本次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和交易对方及其
一致行动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本次交易合同生效条件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偿协议》的约定,待下列条件全部成
就后,交易合同方可生效:
     1、交易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
                                    2-1-12
栖霞建设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交易双方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交易对方免于发出要约;
     4、河北银监局批准本次河北银行股权转让;
     5、国资主管部门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6、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2-1-13
栖霞建设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时,除本报告书
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需满足多项审批要求方能达成。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经获得上
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栖霞
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国资
主管部门的批准,以及河北银监局的批准;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
请广大投资者应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尽可能缩
小内幕知情人范围,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可能涉嫌
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此外,在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标的公司所面临的市场情况及监管机构的审
核要求均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各自的诉求及监管机构
的要求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如交易各方无法就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措
施在短期内达成一致,公司和交易对方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
关注本次交易被取消的风险。
      (三)标的资产估值较高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栖霞集团所持有的 370,575,111 股河北银行股份,天健
兴业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采用了市场法评估结
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经市场法评估,河北银行股东全部权益
                                  2-1-14
栖霞建设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价值为 1,575,500.00 万元,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1,219,209.90 万元增值 356,290.10 万元,增值率 29.22%,评估后每股
价值为 3.7344 元,栖霞集团所持有的河北银行 370,575,111 股股份的评估值为
138,400.00 万元。
     市场法评估得出的河北银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是企业在公开市场下的综合
资产价值,包含了被评估单位账面未列示的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价值和投资者对
成长率和风险的预期,充分体现了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
评估值较账面价值有一定的增值,主要系河北银行近年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增
长较快,业绩表现良好,经营稳健上升的趋势明显,由此产生对未来增值预期的
缘故。但未来市场的变化无法准确预测,提请投资者关注评估值增值较大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经营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河北银行的义务或
承诺而使河北银行可能蒙受损失的风险。河北银行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贷款组
合、债券投资组合及各种形式的担保。
     1、与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
     (1)不良贷款拨备可能计提不足的风险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8 月 31 日,河北银
行五级分类制度下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4.26 亿元、8.74 亿元和 10.67 亿元,不
良贷款率分别为 0.68%、1.16%、1.26%,审计数据口径下的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
分别为 358.73%、280.91%和 266.99%,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河北银行整体贷款组合的资产质量保持较好水平,并且基于贷款
的风险程度和收回的可能性,根据其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足
额计提了贷款减值准备。但如果我国经济形势波动,或河北银行不能有效控制和
降低目前贷款组合中的不良贷款水平,河北银行的贷款业务风险可能会增加,财
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存在不良贷款拨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2-1-15
栖霞建设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贷款担保物可能不足的风险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河北银行贷款和垫款总额为 849.26 亿元,其中附
担保物贷款为 463.58 亿元,占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 54.59%。河北银行的贷
款抵质押物主要包括金融质押品、应收账款、商用房地产、居住用房地产、机器
设备以及其他抵质押品。由于受宏观经济波动、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及其他因
素的影响,该等抵质押物和质押物的价值可能会下跌,导致部分贷款抵质押物的
价值低于有关贷款未偿还本金余额,变现抵质押物的可收回金额减少,减值准备
增加。虽然河北银行对可接受抵质押物及贷款成数进行了严格控制,并强化押品
价值重估管理,但依然存在不能及时全面地变现贷款抵质押物或担保价值的风
险。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河北银行保证贷款为 240.28 亿元,占贷款和垫款
总额的比例为 28.29%。保证贷款由保证人为借款人的债务提供保证责任,如果
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严重恶化,河北银行可能无法收回该类保证贷款
的部分或全部款项。
     (3)贷款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河北银行贷款业务分别按行业、地区及客户划分的集中度情况如下所示:
     从行业分布来看,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河北银行贷款分布相对集中的行
业有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和房地产业,上述三个行业的贷款占河北银行公司贷
款比例分别为 28.50%、21.30%和 10.50%。
     从地区分布来看,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河北银行贷款(不包括信用卡贷
款)40.21%投放在石家庄地区,43.76%投放在河北省内除石家庄地区,16.02%
投放在河北省外。
     从客户分布来看,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河北银行最大单一贷款客户的贷
款余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为 1.15%,前十大贷款客户的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的比
例为 7.05%。
     如果上述贷款客户由于行业政策、宏观经济环境等各种因素发生不利变化、
地区出现较大规模的经济衰退、客户因经营困难出现财务危机,可能会对河北银
                                   2-1-16
栖霞建设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4)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相关的风险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
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
济实体。河北银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主要投向为市政基础建设,大部分地方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均设有质押或保证等担保。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河北银行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 25.89 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例 3.05%。河北银行地
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质量良好,无不良贷款。
     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各项税费和土地出让收入,如果部分贷款
主体因为国家宏观经济的波动、房地产政策的不利变化等因素而出现不能偿付贷
款的情形,可能会对河北银行该类贷款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2、持有债券可能发生违约的风险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河北银行列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为 18.88 亿元;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余额为 89.87 亿
元;列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投资余额为 152.25 亿元;列入应收款项类投资
中的债券投资余额为 1.58 亿元。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以国家信用或准国家信用
为担保,信用风险较低。如果债券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出现问题,河北
银行的债券投资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风险。
     3、与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相关的风险
     河北银行的信贷承诺包括贷款及信用卡承诺、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财务担保
等。河北银行贷款承诺包括已审批并签订合同的尚未支用贷款额度及信用卡透支
额度。河北银行提供财务担保及信用证服务,以保证客户向第三方履行合约。承
兑是指河北银行对客户签发的汇票作出的兑付承诺。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河
北银行信贷承诺余额为 495.71 亿元。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均以河北银行的信用
为担保,如果客户不能履约,河北银行无法就这些承诺和担保事项从河北银行客
户处得到偿付,可能会对河北银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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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建设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
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河北银行的
资金主要来源于客户存款。近年来河北银行客户存款持续增长,并且种类和期限
类型多样化,成为稳定的资金来源。
     河北银行重视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多样化,始终保持着一定比例的流动性资
产,控制同业业务以及投资业务的规模并保持较高的流动性,但如果因宏观经济
环境及其他社会因素的不利变化导致信贷需求的大幅增长、贷款承诺的大量履
行、非预期的不良贷款增长、存款水平的剧减等情况发生,可能使河北银行面临
流动性风险。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
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净利息收入是河北银行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利率波动对河北银行净利息收
入与盈利水平带来一定影响。河北银行区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并根据银行账
户和交易账户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方法。交易账户包括河北银行拟于短期内出售、从实际或预期的短期价格波动中
获利或锁定敞口的投资。银行账户包括除交易账户以外的业务。随着我国利率市
场化程度不断深化,商业银行为招揽存款可能会竞相抬高存款利率水平,同时优
质企业在银行信贷中的议价能力较强,导致贷款利率难以大幅提升,银行业整体
面临的利率竞争有所增加,成本和收益的不确定性加大。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
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河
北银行已经建立了层次化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以全面识别、评估、控制、管理和
报告所有业务环节的操作风险。如果出现因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当事人的认知
程度不够、执行人不严格执行现有制度等因素引发的操作风险,可能给河北银行
造成损失。
                                   2-1-18
栖霞建设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其他与标的公司业务相关的风险
     1、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风险
     河北银行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机制。但随着河北银行经营范围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河北银行的风险管理
及内部控制体系可能面临更大的挑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如果河北银行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无法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或者良好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得到全
面、有效的执行,可能会对河北银行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与跨区域经营相关的风险
     河北银行积极推进跨区域经营,分别在天津和青岛设立分行,在实施跨区域
经营过程中,河北银行对其他地区经济和地域特征的了解程度可能存在一定的不
足,管理能力和经验是否符合河北银行的跨地区业务拓展的需求,需要在实践中
检验。如果河北银行在谋求跨区域经营过程中出现损失,可能会对河北银行的业
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与信息技术相关的风险
     河北银行的业务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河北银行信息技术系统能否及时正
确处理涉及多个市场和多种产品的大量交易。信息技术风险是指由于信息技术的
系统功能达不到设计要求或运行不可靠,系统的安全防护水平不高,或者系统的
先进性达不到同业水平或技术应用出现偏差,可能给河北银行造成直接或间接损
失的风险。
     4、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于河北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
方(包括客户、交易对手、股东、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对河北银行负面评价
的风险。随着社会进步,信息传播速度迅速提高,银行各类信息曝光的概率和传
播的范围将比过去增大,因银行业各类负面信息,或因信息在传播过程中被误读
而引发的声誉风险事件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银行品牌形象和美誉度,影
响银行业务拓展。
                                 2-1-19
栖霞建设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物业风险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河北银行尚未取得房产证及/或土地使用权证的 27
处(建筑面积合计 13,885.05 平方米)房屋建筑物中,涉及办公及营业用房 11 处
(建筑面积合计 8,743.64 平方米),分属于 8 家支行,占河北银行分支机构的比
例为 4.37%。此外,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河北银行向第三方承租的房屋共计
235 处(建筑面积合计 174,316.15 平方米),其中有 31 处租赁房屋尚未办理租赁
备案手续,该 31 处租赁房屋中:①办公及营业用房 18 处,涉及 16 家支行,建
筑面积合计 10,832.26 平方米,占河北银行租赁房屋总面积的 6.21%②其他用房
13 处,其中 10 处为自助设备用房,3 处为员工住房。如果河北银行因为上述物
业的权属问题需要重新确定经营场所,河北银行受到影响的支行可能因需要搬迁
而产生额外费用。
三、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可能会带来投资收益,同时也存在投资风险,主要表现为股价的大
幅度波动。投资者应注意股价受公司盈利水平、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股票市场
的供给水平、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另外,本次交易需要经过
有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的价格波动
属于正常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以做出正确的投资判断。
     为了让投资者获得充分的信息,公司将坚持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断改
进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提升盈利水平。除此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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