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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1-15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资金(其中:公司
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适时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
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
暂时闲置的资金(其中: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
过7,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属于董事会
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5]719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5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1,98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87元。此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5,598,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5,872,241.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229,725,958.94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6-00007号的《验资报告》。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江西三鑫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专户存储。
     2015年6月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招商银行南昌昌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莲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时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用途
交通银行南昌小蓝开发区支行   361650000018010110181   180,000,000.00   云南三鑫医疗器械生产项目
                                                                      年产 2,000 万支静脉留置针技
招商银行南昌昌南支行         791904662210106          38,000,000.00
                                                                      术改造及扩产项目
中国银行南莲支行营业部       193228836901             11,725,958.9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合计                       /              229,725,958.94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约10,470.6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数据未经审计)。
     2、募集资金的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足额到位的情况下,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
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铺底流动资金。根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
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
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投资额度
    使用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
型理财产品,其中: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和期限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5、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
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
司经营管理层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
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经过严格的评估,能够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
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
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
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资
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在保障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资金投资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
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资金(其
中: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进行
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
币暂时闲置的资金(其中: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
超过7,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资金(其中:
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进行现金
管理,适时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入的前提下进行的,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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