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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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6-01-1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
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
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从就任之日起计算,
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1、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四届监事会的
监事候选人。
    单一股东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提名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本
次应选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6年1月25日前)按本公告约
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将对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
查,并将符合资格的股东代表监事人选提交公司监事会。
       3、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从提交的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中审议确定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形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次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4、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
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5、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
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四、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
须具有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
和工作经验,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的能力,并保证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5年1月25日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以收件
邮戳时间为准)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张健江   刘智洋
    联系电话:0755-33356399
    联系传真:0755-3335638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邮政编码:518040
    七、附件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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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年龄                      性别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
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
称、详细工作履历、
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
限于与公司或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是否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等)
提名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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