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太证配股;配股代码:760099;配股价格:4.24元/股
2、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6 年 1 月 15 日(T+1 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21
日(T+5 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16 年 1 月 22 日(T+6 日)登
记公司网上清算,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6年 1月 25日(T+7日)公告配股发行结果,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摘要和配股发行公告于 2016年 1月 12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5、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本次配股方案已经公司 2015年 1月 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以及 2015年 1月 29日召开的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5年 6月 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明确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的议案》;公司 2015年 8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明确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具体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公司 2015年 10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 2015年 11月 17日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配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14号文核准。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 2016年 1月 14日(股权登记日,T日)
上交所收市后太平洋股本总数 3,530,467,026股为基数,按每 10股配 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 1,059,140,107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 3,305,467,026 股,可配售 991,640,107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225,000,000股,可配售 67,500,000股。
4、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45亿元(含发行费用)。
5、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华信六合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
股份。
6、配股价格:4.24元/股。
7、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对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 2016年 1月 14日(T
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2)网下发行对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 2016年 1月 14日(T
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8、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停牌安排
2016年 1月 12日
(T-2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停牌公告
正常交易
2016年 1月 13日
(T-1日)
网上路演(上午 09:30-11:00)正常交易日期发行安排停牌安排
2016年 1月 14日
(T日)
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2016年 1月 15日至
2016年 1月 21日
(T+1日)至(T+5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网上网下配股截止于 T+5日 15:00点)
全天停牌
2016年 1月 22日
(T+6日)
获取保荐机构清算数据
发行成功,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2016年 1月 25日
(T+7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 2016年 1月 15日(T+1日)起至 2016年 1月 21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
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60099”,配股简称“太证配股”,配股价格 4.24元/股。配股
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0),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太证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月 21日(T+5
日)15:00 点)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帐户中划付认购资金,同时传真《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东账户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在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传真号码010-66578966,咨询电话 010-66578999。
配股价格为 4.24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
比例(0.30),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东配股资金请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户名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号 452059213736
大额支付系统号 104290003582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汇款用途为“X认购太证配股”字样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X认购太证配股”字样,请确保认购资金于 2016年 1 月 21 日(T+5 日)15:00 点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帐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汇出认购款的资金帐户与其在认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号志远大厦 18层
联系人:栾峦
电话:0871-68885858-8191
传真:0871-6889810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卫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0号 7层中银国际证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6578999
传真:010-66578966
特此公告。
发行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