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 日以电子邮
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由监事
会主席姜丽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
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本届监事
会提名姜丽红、王萍担任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任期自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监事职务。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决定调整独立董事
津贴标准,由目前每年税后 3 万调整为税后 5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姜丽红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1972 年出生,高中学历。
2009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鲜果销售部经理。
截至公告日,姜丽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监事,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
定的情形,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王萍女士:女,中国国籍,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6 年至
2008 年于山东东晓工程有限公司任法务专员;2009 至 2011 年于山
东平直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1 年至今历任朗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
主管、办公室主任;2014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公告日,王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监事,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
的情形,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
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