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暨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公司将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终止筹划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筹划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时间
自 2015 年 12 月 29 日算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 月 13 日开市起继
续停牌。
一、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发布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
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因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6 日发布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
二、公司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各项工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拟用于发展主营业务。自筹划非公开发行
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已组织中介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反复沟通
论证。
三、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近期因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拟投入的主营业务项目进行调整,预计所需时间较
长;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在论证过程中,预计无法按期完成。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
情况。同时,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为促进战略转型及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本公司
拟筹划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
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盛股份,股票代码:603010)自 2016 年 1 月
13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中介机构继续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
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
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及
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