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1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 1 号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5,941,1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7.6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董事杨泽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
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董事长孙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独立董事刘丹萍女士因出国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55,941,169 100.00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签订 EPC 施工总承包协议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717,350 100.00 0 0.00 0 0.00
3、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717,350 100.00 0 0.00 0 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杨泽元 155,851,169 99.94 是
4.02 马国山 155,851,169 99.94 是
4.03 梁文旭 155,851,169 99.94 是
4.04 邵文林 155,851,169 99.94 是
4.05 杨应华 155,851,169 99.94 是
5、 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 李明辉 155,851,169 99.94 是
5.02 徐德高 155,851,169 99.94 是
5.03 杨志勇 155,851,169 99.94 是
6、 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6.01 李莉 155,851,169 99.94 是
6.02 王学明 155,851,169 99.94 是
6.03 梁永青 155,851,169 99.94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续聘会计师 8,717,350 100.00 0 0.00 0 0.00
事务所及其报酬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下属子 8,717,350 100.00 0 0.00 0 0.00
公司与关联人签
订 EPC 施工总承
包协议书的议案
3 关于调整 2015 年 8,717,350 100.00 0 0.00 0 0.00
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议案
4.01 杨泽元 8,627,350 98.96
4.02 马国山 8,627,350 98.96
4.03 梁文旭 8,627,350 98.96
4.04 邵文林 8,627,350 98.96
4.05 杨应华 8,627,350 98.96
5.01 李明辉 8,627,350 98.96
5.02 徐德高 8,627,350 98.96
5.03 杨志勇 8,627,350 98.96
6.01 李莉 8,627,350 98.96
6.02 王学明 8,627,350 98.96
6.03 梁永青 8,627,350 98.96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 2 以及议案 3 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远扬、颜爱中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