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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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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10.020今开盘:10.030最高价:10.080最低价:9.940
成交额:63758333.000成交量:63688买入价:10.010卖出价:10.020
买一量:344买一价:10.010卖一量:164卖一价:10.020
南方汇通:关于与关联方签订代销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6-01-13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代销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配件业务相关资质向中车贵阳
车辆有限公司(原南车贵阳车辆有限公司更名,简称“中车贵阳”)
转移尚未办理完毕,资质仍为公司持有,为保证重组方案按照协议内
容实施,前述资质转移完成前,配件业务仍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
司拟与中车贵阳签署《铁路机车车辆配件代销协议》(简称“代销协
议”)。
      (二)中车贵阳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车集团公司(原公司控股
股东中国南车集团公司被中国北车集团公司吸收合并后更名为中国
中车集团公司,目前该事项仍在推进中,中国南车集团公司持有的公
司42.64%的股权尚未转至中国中车集团公司)间接控股企业,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条、第10.1.2条、第10.1.3
及第10.1.6条的规定,本次签署《代销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中车贵
阳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本次拟签署《代销协议》经公司2016年1月12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长黄纪湘先生为涉及本关联交
易事项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表决情
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有关信息详见《南方汇通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6-002)。
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代销协议于2016
年1月11日签署。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定
关联方名          注册资本                                               2014 年度财务数据(万元)
           代表              主营业务       注册地
    称            (万元)
             人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128,965.04     56,565.74      361,67.64         2,54.14
                             铁路运输
                                          贵阳市国家
                               设备开                  2015 年 9 月 30 日(万元)         2015 年 1-9 月(万元)
           黄纪                           高新技术产
中车贵阳           55000     发、制造、
             湘                           业开发区沙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销售、修
                                            文园区
                                 理等                  139,911。46   55,531。76        61,193.87     -2,633.73
                三、签署之代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因中车贵阳生产经营的需要,委托公司代销铁路机车车辆
           配件。
                (二)与中车贵阳交易金额为 4500 万元。代销协议有效期均为
           一年。
                (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
                (四)结算方法为按照签订的具体代销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结
           算。
               四、交易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签署代销协议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铁路
           配件相关资质向中车贵阳转移的相关手续尚未完成,铁路车辆配件须
           由公司代为销售。签订代销协议有助于规范上述资质转移完成前的代
           销行为,有利于交易的公平、公允和公正,确保重组平稳过渡。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本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的《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事
           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六、本协议有效期一年,2016 年公司与中车贵阳拟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预测金额已包含在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南方汇通股份有限
           公司预测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
               七、备查文件
               (一)《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
           议纪要》;
               (二)《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事前认可
           的独立意见》。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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