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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水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穿透后涉及认购主体及认购份额的说明
公告日期:2016-01-13
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穿
               透后涉及认购主体及认购份额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城水业”)拟向南昌市政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李龙萍先生、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君资管”,代表所管理的国君资管定增 001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国君资管定增 001”)和国泰君安君享新发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
简称“国君资管君享新发 2 号”)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76,750,000 元。洪城水业按照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除息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 10.52 元/股计算,将向投资集团发行 21,929,658 股、向李龙萍先生发行 21,929,658
股、向国君资管发行 10,964,828 股(其中,国君资管定增 001 认购 5,000,000 股、国
泰君安君享新发 2 号认购 5,964,828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洪城水业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洪城水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穿透至自然人、国资主管部门后,涉及认购主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类型               涉及认购主体数量
    1          南昌市国资委               国资主管部门
    2            李龙萍                     自然人
    3        国君资管定增 001             资产管理计划
    4      国君资管君享新发 2 号          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发行对象穿透至自然人、国资主管部门后,涉及认购主体为 19
名,不超过 200 名。具体穿透过程如下:
    1、投资集团穿透过程
    投资集团为洪城水业之实际控制人市政控股全资控股公司法人,市政控股为南昌市
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公司法人,即最终穿透后为南昌市国资委。
    2、国君资管定增 001 穿透过程
    国君资管定增 001 全部由自然人沈岚独自出资,金额为 5,260 万元。
    3、国君资管君享新发 2 号穿透过程
                                           认购金额     涉及认购主
   序号         认购人           类型                                    备注
                                           (万元)       体数量
          南昌银行优盛理财-                                          本理财产品由自
    1     创利 15505 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     2,175.00       1        然人伍锐独自全
                                                                         额认购
    2           徐维娜          自然人       1,000.00       1              -
    3           杜热花          自然人        650.00        1              -
    4           李贵福          自然人        500.00        1              -
    5           万菊香          自然人        350.00        1              -
    6            龚艳           自然人        300.00        1              -
    7            沈琳           自然人        200.00        1              -
    8           李筱茗          自然人        200.00        1              -
    9           孙红斌          自然人        200.00        1              -
    10           杨超           自然人        100.00        1              -
    11          张勇斌          自然人        100.00        1              -
    12           刘昕           自然人        100.00        1              -
    13           谢群           自然人        100.00        1              -
    14          朱曾光          自然人        100.00        1              -
    15          王佳娜          自然人        100.00        1              -
    16          张家铀          自然人        100.00        1              -
                    合计                     6275.00       16
     特此说明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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