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条款事项,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
最新要求修订《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更加明确了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保障
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我们同意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条款。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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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洲涛 谢石松 胡志勇
2016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