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应当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五月九日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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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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