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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关于对深交所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号的回复公告
公告日期:2016-01-12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 5 号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华昌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 5 号)。现将问询事项
公告如下:
       一、问询事项的说明
       事项一:你公司预付江苏卫吉实业有限公司 25,680.22 万元煤炭采购款的形
成时间及合理性、可能发生坏账损失的原因、已采取的相关措施和目前的协商情
况。
       说明:
       江苏卫吉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长年煤炭供应商之一,合作期 3 年以上;其一
直为本地大中型企业提供煤炭供应。近三年来,公司与江苏卫吉实业有限公司采
购付款及往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年度       期初预付款余额     当期采购付款金额    当期采购到货金额     期末预付款余额
2013 年度          543,370.76    1,059,186,012.99    1,030,870,610.98       28,858,772.77
2014 年度       28,858,772.77    1,324,889,433.60    1,183,056,059.70      170,692,146.67
2015 年度    170,692,146.67        265,000,000.00      178,889,929.80      256,802,216.87
       通过上表情况看,公司预付江苏卫吉实业有限公司 25,680.22 万元煤炭采购
款的形成时间为 2015 年度 1-4 月份,分次支付。公司由于远离煤炭生产地,采
购周期为 45 天-60 天,保险库存量 30 天,年度采购批次约 5 次;批次采购量占
全年采购量比重约 20%左右。2015 年度,公司付江苏卫吉实业有限公司采购款
26,500 万元,占江苏卫吉实业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采购到货金额的 22.40%(2015
年度因其违约业务已停止,因此按 2014 年度计算);上述预付款金额基本与公
司采购周期实际情况一致。2014 年末及 2015 年度预付货款余额大的主要原因:
一是采购周期与到货时点差异的影响;二是公司新建项目原料结构调整项目投产,
需为新项目准备原料库存储备,导致发生大额预付款项。
    可能发生坏账损失的原因:一是因供方江苏卫吉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
资金链发生断裂;收取公司货款后,未按约定交付煤炭。二是公司煤炭子公司在
执行公司内控方面存在偏差,未持续进行供方信用调查评价,未能及时发现供应
商资金链存在的问题,导致内部控制失效。
    上述供方违约事项主要集中发生在 2015 年 6 月末、7 月初,当时煤炭子公
司并未充分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以为通过与供方江苏卫吉实业有限公司进行
协商就能逐步解决扭转局面;但直至 2015 年 8、9 月份,违约事项仍处于持续状
态。至此,公司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了紧急措施,聘请了律师并派员对
供方江苏卫吉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股权等相关资产及资金流向进行了调查;通过
2-3 个月的工作开展,目前已掌握到部分资产等相关信息,后续将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司法措施进行追索。
    事项二:江苏卫吉实业有限公司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董监高、你公司 5%
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任何关系,请你公司保荐机构核查并
发表意见。
    说明:
    江苏卫吉实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
司 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任何关系。该公司基本
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江苏卫吉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59200000461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 07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范伟元;
    注册资本:2228 万元人民币;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港澳路 20 号 04 幢 101 室;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煤炭、矿产品、建材、金属
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批发,针纺织机械配件制造,机械设备
租赁,对实业投资,贸易经纪与代理。
    江苏卫吉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为:范伟元、沈洁;其中,范伟元为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沈洁为监事。
    对此,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
为:江苏卫吉与公司及其董监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
    事项三:详细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承担相关
坏账损失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
    说明:
    针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
行了调查。其调查后认为:本公司内部控制较健全,上述供应商违约事项为偶发
性事件且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违约方不存在利益关联。为了支持
本公司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补偿承诺。
    鉴于采取司法措施能得到追偿金额尚不能确定,因此实际坏账损失金额难以
预计。根据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其承诺承担相关坏账
损失金额的计算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如实际损失较小,全额承担;即坏账损失在
5,000 万元以下(含)全额承担;二是如实际损失大,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承
担损失金额的 30%-50%(如实际损失 2 亿元,承担损失金额为 6,000 万元-10,000
万元之间);不低于 9,500 万元,是对承诺承担损失金额区间范围的补充,是指
出现大额损失时,最低补偿 9,500 万元;对实际损失金额在 5,000 万元-9,500
万元之间的,按实际损失金额承担。
    上述承诺事项表述存在重复,具体如下表所示:
       坏账损失金额                                 补偿金额
     9,500 万元以下(含)                        按实际损失金额补偿
                          按实际损失 50%计算,如计算值小于 9,500 万元,按 9,500 万元补偿
       9,500 万元以上
                          按实际损失 50%计算,如计算值大于 9,500 万元,本着量力而行,最少
                                    补偿 9,500 万元,最多补偿实际损失金额的 50%
    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损失计划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现金直接
补偿;二是通过购买本公司债权,进行补偿;具体方式的选择,将根据《会计准
则》规定,并征询会计师等相关专业人士意见后实施。
    二、其他事项
    1、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针对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导
致的内部控制失效。2015 年 12 月,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整改,并出具
了整改报告;待董事会审议。整改的重点是强化信用管理及资金使用计划管理;
并调整了审批权限。
    2、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煤炭子公司总经理,公司给予
了撤职处理,责令其继续配合债权清收,并保留后续进一步追究责任。
    3、已启动内部问责程序。公司已启动内部问责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应承
担的责任,通过董事会层面进行问责,并根据问责结果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三、备查文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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