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与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签订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王辉、
王涛与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王辉、王涛(以下简称“甲方”)以股票质押方式融资所得资金已用于
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因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甲方偿还上述资金解除甲方股票质押的相关事宜
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因股票质押业务所负债务由乙方负责代为偿还,以解除王辉、王涛
所持有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93)股票的质押,具体
偿还方式由乙方与股权质押业务的权利方协商确定。
二、在王辉、王涛股票质押解除前,由乙方负责向质押业务的权利方提供增
信措施,以保证权利方的资金安全。
三、在乙方代甲方偿还上述融资款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 乙方应于
2016 年 4 月 10 日之前解决甲方 45,219,258 股股份质押贷款的资金。
四、如乙方未能依照本协议约定偿还上述融资款,并解除甲方的股票质押,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协议书所列内容,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尽快完成股票解除
质押事宜。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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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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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