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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07-05-10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7年3月17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公司以2006年底总股本735,810,1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如下分配:每10股派息1.10元(含税),即向全体股东派息总金额为80,939,118.37元,占2006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的30.46%。若在分配方案实施时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所派股息将以股权登记日股本数为基数,按上述总金额摊薄计算。
    根据“海化转债”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海化转债”于2007年5月8日-2007年5月15日暂停转股;“海化转债”持有人在股权登记日前实施转股的股东亦享受上述分配方案。
    2007年4月30日为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个转股日,因此按照2007年4月30日收市时公司总股本816,453,413股,摊薄计算的应派股息金额为每10股派0.9913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892215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5月15日,除息日为2007年5月16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为:截止2007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息将于2007年5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含高管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光强  江修红
    咨询电话:0536-5329708  5329931  传真:0536-5329879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公告
    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审计报告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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