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贾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
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选举贾平先生为公司董事
长。
贾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贾平先生简历
贾平先生,1964 年 8 月生,汉族,吉林省延吉人。1984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
产党,1988 年 6 月参加工作,博士学位,研究员。1981 年 9 月至 1985 年 7 月在
吉林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系学习。1985 年 7 月至 1988 年 6 月在中国科技大学攻
读硕士学位,后到所工作。历任长春光机所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
研究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研究员。1998 年 12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长春光机
所所长助理。2001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长春光机所副所长。2008 年 4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长春光机所党委书记、副所长。2014 年 12 月至今任长春光机所
所长、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
贾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贾平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长春光机
所任所长,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