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01月05日以邮件及直接告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
议于2016年0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
人,其中董事梁国智先生、张圣平先生、孙进山先生、张钦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
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会
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融资租赁事项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与海通恒信国际
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所属公司部分生
产设备出售给海通恒信并回租使用,融资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租赁期限为
36个月。
为便于公司实施本次融资租赁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副总经理李斌先
生全权处理公司本次进行融资租赁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
由公司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该融资租赁事项在董事会投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融资租赁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0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