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公开征集受让方结果及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百花村”)
分别于2015年12月9日、2015年12月10日及2015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兵团法人单位股份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兵团法
人单位股份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补充公告》及《关于公司部分国有
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并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六师国资公司”)、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国资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投资公司”)及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设计院”)拟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
份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公告。
在公开征集期内(2015年12月11日至12月21日),共有4家意向受让方提交
了申请材料。在保证兵团第一大股东地位、重组方案切实可行、国有资产保值增
值的前提下,经过综合评审,最终确定上海礼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礼颐投资”)管理的礼颐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和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东资本”)及瑞东资本管理的瑞东医药投资基金为本
次股份转让的拟受让方。
2016年1月8日,六师国资公司、兵团国资公司、兵团投资公司及兵团设计院
与礼颐投资及瑞东资本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标的及价格
六师国资公司、兵团国资公司、兵团投资公司及兵团设计院分别向礼颐投资
转让持有的百花村7,744,807股、1,256,265股、892,782股和432,555股股份,共
计10,326,409股股份,占百花村总股本的4.16%;分别向瑞东资本转让持有的百
花 村 22,255,193 股 、 3,609,958 股 、 2,565,466 股 、 1,242,974 股 股 份 , 共 计
29,673,591股股份,占百花村总股本的11.94%。每股转让价格为13.50元。
(二)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受让方礼颐投资及瑞东资本已于2016年1月4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缴纳
了转让价款的30%作为保证金。
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3个工作
日内,受让方一次性全部付清本次股份转让款之余款(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股份
转让款),即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70%。
礼颐投资用于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 139,406,521.50 元来自于其作为管
理人管理的契约式基金——礼颐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受让股份 10,326,409 股。
瑞东资本用于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其中200,296,732.50元为自有资金,
受让股份14,836,795股;其中200,296,746.00元来自于其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契约
式基金——瑞东医药投资基金,受让股份14,836,796股。
(三)协议生效条件及股份过户
本协议书自本次股份转让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之日起
生效。
在本次股份转让协议书生效且受让方完成本协议下全部股份转让价款支付
义务后,双方应及时共同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交易所确认以及
将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全部手续。
二、股份受让方情况介绍
(一)礼颐医药产业投资基金
礼颐医药产业投资基金为礼颐投资管理的契约式基金。礼颐投资的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礼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嘉定区嘉好路700号2幢1409室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
商务咨询,会务服务。
礼颐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类型 出资额(万元)
上海礼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7.00
林巧珠 有限合伙人 520.31
陈飞 有限合伙人 172.69
合计 - 700.00
(二)瑞东资本
名称: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曲水县人民路雅江工业园401-6
法定代表人:李艳
注册资本:5千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5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财务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设计。
瑞东资本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李艳 1500 30%
徐晓东 2250 45%
曹冠业 1250 25%
合计 5000 100%
(三)瑞东医药投资基金
瑞东医药投资基金为瑞东资本管理的契约式基金。
三、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国有股东的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六师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86,988,189股股份,占本公
司总股本35.00%;兵团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10,374,45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
4.17%;兵团投资公司持有本公司7,372,75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2.97%;兵
团设计院持有本公司3,572,11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1.44%。
四、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风险
本次股份转让已取得兵团国资委的批准并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尚需取得国务
院国资委的批准方可实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