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冻结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7)二中民保字第8378号]: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998240股股票(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43%)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合肥安迪健身用品有限公司发生借款纠纷,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为安迪公司在该银行的上述借款进行担保,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国进出口申请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因此冻结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998240股,冻结期限从2007年4月27日至2008年4月26日止(包括冻结期间的孽息)。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九日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冻结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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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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