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在公司 15 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人民币7,661,910.07元,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
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