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
致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关于对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的关注函》
回复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已收到上市公司转发的贵部关注函【2015】
第 554 号《关于对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的关注函》(“关注函”),
现根据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本公司补充披露在本次转让控制权前,是否对受让人的
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并对相关调查情况进行
说明。
回复:
在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本公司通过与苏州青创进行了持续沟通,并对苏
州青创的受让意图,对其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调查和了解,现
将相关调查结论补充报告如下。
1、股权协议签署前的基本情况
受让人名称: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铁新城南天成路58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8月7日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3138628836
法定代表人:刘钧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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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销售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具、体育用品、电子产品、建材、
非危险化工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商务信息咨询;
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电脑图文设计;为境内
企业提供翻译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计算机科技技术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协议签署前的股权结构
序号 公司名称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苏州湘北投资有限公司 6,000万元 60%
2 深圳前海景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00万元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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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止本报告发出日,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拟增加
到80,000万元,将新增上海景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景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两个股东,苏州湘北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苏州青创各家股东所占股
权比例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苏州湘北投资有限公司 2.4亿元 30%
2 深圳前海景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亿元 20%
3 上海景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亿元 25%
4 上海景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亿元 25%
完成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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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状况
苏州青创已经承诺:本次收购上市公司股权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股东投入)
和自筹资金。
5、受让目的
受让上市公司股权后,苏州青创将适时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战略进行
调整和改变,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
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其他情况说明
苏州青创及其股东单位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经调查分析,本公司认为受让人在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方面不存
在异常,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特此回复。
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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