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意见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意见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 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同意提名陈琳女士、王健先生、叶伟青女士、程细宝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建军、符启林、杜文君 日期: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南玻A:独立董事对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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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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