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01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
132,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前,本公司为该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余
额为0。
●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为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本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 次 担 保 在 本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公 司
2015-2016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
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投资”)系中弘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
中弘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弘地产”)系中弘投资的全资
子公司,北京中弘地产是北京中弘大厦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加快推
进中弘大厦项目建设、归还借款及支付项目后期开发相关费用,北
京中弘地产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
行北京分行”)于2015年12月31日签署了《对公客户委托贷款借款合
同》,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受北京东富昭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托
向北京中弘地产发放贷款人民币132,000万元,委托贷款将分二笔发
放,第一笔委托贷款为100,000万元,第二笔委托贷款不超过32,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自第一笔委托贷款放款之日起2年6个月,贷款年
利率为9%。每笔委托贷款自放款之日起满6个月后,北京中弘地产可
以选择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北京中弘地产以其拥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危改小区二
期(6号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号:051501000004000000)为
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中弘投资以其拥有的北京中弘地产100%股
权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本公司拟为北京中弘地产上述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此笔担保在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5-2016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内,无需另
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马坊物流基地东区 9 号
法定代表人:何礼萍
注册资本:9,000 万元
注册号:110000013403812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股东情况:中弘投资持有北京中弘地产 100%股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北京中弘地产资产总额为
585,885.46 万元,净资产为-7,507.26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为
-9,567.86 万元。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北京中弘地
产资产总额为 604,547.93 万元,净资产为-18,125.05 万元,2015 年
1-9 月份净利润为-10,617.78 万元。该公司开发的北京中弘大厦项目
尚在建设中,目前尚未实现销售收入。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情况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合计担保金额:人民币 132,000 万元
担保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到期后(包括展
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
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
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
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
等款项。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北京中弘地产本次借款有助于增加流动资
金,加快推进北京中弘大厦项目开发建设进程。
2、董事会认为:北京中弘地产为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为 906,090 万元,全部为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61,471.39 万元的 161.38%。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