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银行”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 向各董事发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各董事完成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包括独 立董事 5 人),董事长孙建一,董事邵平、胡跃飞、赵继臣、姚波、叶素兰、蔡 方方、陈心颖、李敬和、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共 14 人参加 了本次通讯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5日
平安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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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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