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 26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调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
际情况,能够更真实、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必要合理的,同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