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在公司 26 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固定资产会计估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提供更客观、公
允的会计信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会计要求,公司拟对
个别类别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率进行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公司于2015年3月通过全资子公司飞马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收购了一家新加坡
资源贸易公司Kyen Resources Pte. Ltd.(恺恩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恩资源”)
86%股权(详见公司公告:2015-007)。本次收购完成后,恺恩资源成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率,
恺恩资源与公司现执行的会计估计存有差异。经公司审慎研究分析,并参考区域、
行业其他可比公司折旧情况,公司认为恺恩资源现行有关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估计
符合其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其固定资产利用效率。
因此,为了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会计要求,公司决
定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对部分类别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预计残值率进行变更。
(二)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为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预计残值率,具体情况如下
表: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固定资产类别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房 屋 3-30 3-50 5 0-5
运输设备 5-8 5-10 5 0-5
(三)变更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四)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
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
露的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同时,由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是把恺恩资源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预
计净残值率统一纳入公司会计估计范围内,恺恩资源及公司的账务均不需进行调整,
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日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有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
定资产》等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会计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
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调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
际情况,能够更真实、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必要合理的,同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