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
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人,
亲自出席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
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同意聘请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确定审计报酬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12月3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钟崇武、刘兴明、宋瑛回
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12月3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
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12月3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