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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水业关于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31
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
董事曹玉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组部《关于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
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电明
字〔2014〕23号)的要求,曹玉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辞职后曹玉珊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因曹玉珊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公司章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曹玉珊先生的辞职申请应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补其缺额后
生效。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报送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曹玉珊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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