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的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 12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85)。
为了便于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公告内容,现对公告中的“第四部分债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补充公告如下:
顾国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熙成长型 2号基金、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汇增 1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汇增 2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汇增 3 号资产管理计划及德邦创新资本-浦发银行-德邦创新资本慧金 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716,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9%,顾国平先生为公司潜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相关会计规定,本次顾国平先生豁免公司的人民币 2,500万元债务将直接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公司的财务结构,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了公司抗风险能力,对公司后续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上述债务豁免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