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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30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27 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
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 7 份,实收董事表决票 7 份。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首期发行方案的议
案》(逐项表决)
    2015年10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
案》。2015年10月27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
函[2015]549号),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3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股
东大会的授权,在结合公司财务、经营现状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
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的首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二)发行方式(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分期的方式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期债
券为本次公司债券的首期发行。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期债券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
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债券期限(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第2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上调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第2年末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3年票面利率
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
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六)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期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募集资金用途(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增信措施(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九)挂牌转让(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期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
       (十)偿债保障措施(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
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决议有效期(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期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20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短期融资券。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具体事
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5-153号)。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1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中期票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拟
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5-154号)。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券融资工具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等规定,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2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券融资工具(以下简称
“私募债”)。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
与本次私募债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私募债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拟发
行非公开定向债券融资工具的公告”(2015-155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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