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青岛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青岛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概述
1、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青岛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青岛设计谷”)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现将主板供应商付款方
式由预付款更改为月结30天。本公司对青岛设计谷履行对上述供应商
采购货物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账期内的应
付款金额为限,预计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
2、对外担保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额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被担保人青岛设
计谷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100.03%。按照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黄岛区临港工业园长春北路
法定代表人:陈敬华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家用电气、电子产品;加
工、销售:模具;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企业营销策划、
企业形象策划、网页设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普通货物运输;货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2、财务状况(单位:元)
2015 年 0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0,214,540.58
负债总额 380,346,556.29
流动负债总额 380,346,556.29
净资产 -132,015.71
2015 年 0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9,738,850.13
利润总额 -132,015.71
净利润 -132,015.7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方”)愿意为青岛
设计谷履行采购货物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如果青岛设计谷
未及时履行付款义务时,担保方承诺并保证按供应商要求履行付款义
务。
保证责任范围为采购货物产生的应付款项、利息、罚息、违约金
以及供应商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限为两年,自应付款项履行义务
到期之日起计算。本担保为无条件的、独立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四、对外担保的原因、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青岛设计谷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青岛设计谷生产
经营的需要,目前青岛设计谷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有偿
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预计以
上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
外担保总额为5.6亿元,占2014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4.50%,无逾
期担保。上述担保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公
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