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缴纳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缴纳注册资本概况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3 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1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2 元,募集资金总额 52,705.20 万
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8,484.2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年 12月 17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520 号的《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募投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
拟投入
募集资金 年产 400万台平板电视扩产项目
公司 37,546.01
2 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中新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研究院”)
5,460.08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公司 5,478.19
合计- 48,484.28
为实现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中新研究院)的有效运营,公司拟将募集资金 5,460.08 万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中新研究院缴纳注册资本,其中
5,000 万元计入中新研究院的实收资本,460.08 万元计入中新研究院的资本公
积。本次缴纳注册资本后中新研究院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持有中新研究院 100%股权。
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缴纳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二、本次缴纳注册资本对象的基本情况
中新研究院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新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工人西路 618-2号 17幢 3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德松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 12月 12日
营业期限:2014年 12月 12日至 2034年 12月 11日止
经营范围:显示产品、计算机、通信产品和其他电子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与服务;新材料技术、节能技术和其他技术推广与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工程技术研究和实验;利用互联网销售法律法规允许的商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 2015年 9月 30日,中新研究院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缴纳注册资本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缴纳注册资本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子公司资产结构。本次缴纳注册资本完成后,中新研究院的资金实力和研发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