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 2015年 12月 24日发出召开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 2015年 12月 2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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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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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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