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阜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950.9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阜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阜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阳首创”)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950.90万元,期限
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委托贷款将用于阜阳首创的日常经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阜阳首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阜阳首创注册资本:
5,6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河西路 606号汇鑫水岸名苑滨河苑5#楼 202 室;法定代表人:任力;经营范围:污水处理的建设和运营;污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及排放;污泥处理、环保工程、维修安装。
截止 201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账面总资产 14,778.94万元,净资产 5,600.00
万元。2014 年 1 月—12 月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为 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18,008.59万元,净资产 5,600.00万元,因尚在建设期,
2015年 1-11月份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为 0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阜阳首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完全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 166,922.04万
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2月 29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