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收购巴彦淖尔市
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4 月,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东铁路”)与内蒙古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
司签订《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了宁东铁路拟
收购内蒙古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巴彦淖尔市神舟
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相关事项(详见 2015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十四章第六项“关
于收购神舟光伏电力公司事宜的相关影响和分析”)。
因未能按挂牌公告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宁东铁路与内蒙
古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于近日协商并签署《产权交易终止
协议》,双方同意终止本次巴彦淖尔市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
司 100%股权的交易事宜。
宁东铁路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对宁东铁路和本公司
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宁东铁路和本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宁东铁路和本公司 2015 年经
营成果,亦不影响本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事项的实施。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