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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恩电气: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回购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29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回购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租赁”)及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
安盛”)签订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应收账款债权回购协议》(编号:
PYASZG-SPDB-SH-2014001-MORN1-HG),为摩恩租赁与浦银安盛签订的《应收
账款债权转让协议》(编号:PYASZG-SPDB-SH-2014001-MORN1-ZR)中所述的应
收账款债权转让的回购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承诺并保证如摩恩租赁未按协
议约定如期履行回购义务,即未按协议约定向浦银安盛支付回购款则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浦银安盛有权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代摩恩租赁履行
回购义务,并向浦银安盛支付回购款),保证期间为至回购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已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回购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潘志强先生、孙勇先生和王德宝先生对上述事
项予以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本次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一)条规定,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 月 13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1389 号 301-302 室
    法定代表人:问泽鸿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投资咨询服务(除经纪),通用机械、
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
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的销售,III、II 类医疗器械经
营(详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公司持有 99%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1、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339,719,853.45 元,负债总
       额 109,443,853.23 元,净资产 230,276,000.22 元,营业收入 32,860,461.70
       元,营业利润 15,882,317.08 元,净利润 13,626,305.21 元,资产负债率为
       32.22%。
    2、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467,968,696.93 元,净资产
         247,686,037.69 元,营业收入 35,558,047.02 元,净利润 17,410,037.47 元。
三、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摩恩租赁、浦银安盛拟签订《应收账款债权回购协议》,合同主要条款
如下:
    担保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
    保证期间:至受让(回购)日后两年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2,500 万元,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
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35,50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3.4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其下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
保事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除为上市公司担保外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全资、
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五、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因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项目增加,需加大融资
需求。公司认为其经营情况稳定,项目资产优良,风险可控,同意为其壹亿元应收
账款债权转让回购提供担保,解决其资金需求问题。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签订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回购提供担保,此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
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帮助其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额度控制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回购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回购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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