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刊载于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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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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