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 A 楼 1906 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
经勇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书面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有利于
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增强整体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出资 10000 万元人民币在安徽省
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投资情况详见发布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15-048 号《关于投资设立安徽东华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五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