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
及会议材料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房屋及土地抵押的议案》
公司将临房权证古城街道字第 162526 号、162530 号、162531 号、162533
号、162557 号以及临城国用(2011)第 4608 号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实际抵押金额为 1,410 万元,主要用于外币借款、外汇
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信用证开证等业务,抵押期限为抵押办理当日至三
年期满。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协议
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含),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授权额度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77)。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