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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明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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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明辉,己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己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 {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 {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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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   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真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宦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
      (二)宦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匮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50/0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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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雷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售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有管理学
      (会计学)博士、会计学系教授的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11工作指号。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制断,不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可人:动          1~
                                 /λIJ年/2月2子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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