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新增预案"关于审议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持有柳钢股份59798.7万股,占总股本的84%)申请并经柳钢股份董事会同意,拟在2007年5月14日召开的"柳钢股份二○○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审议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柳钢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0.4亿元,超出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所需资金1.7亿元。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准备将其中1.0亿元补充公司生产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生产用原材料,期限是六个月。公司财务部门将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将通过相关公告向广大投资者披露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东大会新增预案"关于审议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公告 |
---|
公告日期:2007-04-27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