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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2-25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上午10时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5年12月22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振宇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9人,占公司董事总人数(9人)的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因公司独立董事张明、彭宗林已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现提名刘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因公司独立董事张明、彭宗林已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现提名穆炯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
式,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选举。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定于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在江阴市周庄镇云顾路585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关于召开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刚,男,195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师;历任江
阴市针织内衣总厂财务科成本会计、主办会计;江阴针织内衣总厂主办会计;江阴
铁合金厂外经科科长;江阴工业发展总公司驻罗马尼亚华达公司、乌克兰乌发公司
经理;无锡大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 年至 2011
年兼任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穆炯,女,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历
任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计;江阴市金桥贸易有限公司会计;无锡普信
会计师事务所江阴分所会计。现任江阴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并兼任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刚、穆炯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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