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
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方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收购湖南方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利于推动公司属地化发
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以
58,216,194.43元人民币收购湖南方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湖南方正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股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