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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5KMA30123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旅游公司”)截至2015年11
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云南旅游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
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云南旅游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云南旅游公司截至2015年11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1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及《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了本公司截至2015年11月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
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2013 年度募集资金情况
201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333 号”《关
于核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批准,核准公司向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78,542,953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467,154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 138,872,998.08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300,000.00 元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 127,572,998.08 元由西南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存入公司在
中信银行昆明兴苑路支行(账号为 7302610182600008026)。上述资金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3]182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1、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的 资 金 138,872,998.08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1,3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27,572,998.08 元已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缴存在中信
银行昆明兴苑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储存账户。2013 年无募集资金投入,2014 募集
资金通过增资方式全部投入到全资子公司-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
司 2014 年投入云南省旅游服务综合广场项目 2,064,582.20 元、2015 年投入 1,597,793.62
元。
2、用暂闲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2014 年 4 月 21 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旅游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
公司 2013 年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12,757.3 万元的 78.39%)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为 2014 年 4 月 22 日至 2015
年 4 月 21 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时,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将
按规定将该笔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2)2014 年 4 月 22 日,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已从募集专户(中信银行昆明兴苑
路支行,账号 7302610182600008109)将 10,000.00 万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2015 年 4 月 20 日,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已按原来的承诺要求,将上年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从公司的流动资金账户归还至募集专户(中信银行昆明兴苑
路支行,账号 7302610182600008109)。
(4)2015 年 9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
公司 2013 年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12,757.3 万元的 78.39%)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时,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将按
规定将该笔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5) 2015 年 9 月 22 日,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已从募集专户(中信银行昆明兴苑路
支行,账号 7302610182600008109)将 10,000.00 万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24,903,288.71
元,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2015 年 11 月 30 日余额
1.中信银行昆明兴苑路支行(账号 7302610182600008026)孳息 237,210.01
2.中信银行昆明兴苑路支行(账号 7302610182600008109) 2,891,350.37
3.中信银行昆明兴苑路支行(账号 7302610182600009320) 21,774,728.33
合计 24,903,288.71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2014 年度募集资金情况
201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57 号”《关
于核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杨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批准,
核准公司向江南园林有限公司股东杨清等发行 36,624,277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16,761,904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 158,399,992.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2,000,000.00 元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 146,399,992.80 元由西南证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人”)
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存入公司在中信银行昆明兴苑路支行(账号为 7302610182600015138)。
上述资金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
[2014]12903 号”验资报告确认。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的 资 金 158,399,992.8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2,2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46,399,992.80 元已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缴存在中信
银 行 昆 明 兴 苑 路 支 行 开 立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储 存 账 户 。 2014 年 投 入 募 集 承 诺 项 目
30,000,000.00 元、2015 年 1 月投入募集承诺项目 116,399,992.80 元,至此,2014 年度
募集的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7,397.3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5,006.2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2014 年: 3,206.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2015 年 1-11 月: 11,799.7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 项目达到预
额与募集后 定可使用状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承诺投资金 态日期/或截
额的差额 止日项目完
工程度
1 云南省旅游服务综合广场 云南省旅游服务综合广场 12,757.30 12,757.30 366.24 12,757.30 12,757.30 366.24 - 项目未完
2 收购江南园林 80%的股权 收购江南园林 80%的股权 14,640.00 14,640.00 14,640.00 14,640.00 14,640.00 14,640.00 - 项目已完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无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无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无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1)2014 年 4 月 21 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
公司 2013 年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12,757.3 万元的 78.39%)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为 2014 年 4 月 22 日至 2015
年 4 月 21 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时,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将按
规定将该笔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2)2014 年 4 月 22 日,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已从募集专户(中信银行昆明兴苑
路支行,账号 7302610182600008109)将 10,000.00 万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2015 年 4 月 20 日,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已按原来的承诺要求,将上年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从公司的流动资金账户归还至募集专户(中信银行昆明兴苑
路支行,账号 7302610182600008109)。
(4)2015 年 9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
公司 2013 年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12,757.3 万元的 78.39%)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时,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将按
规定将该笔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5)2015 年 9 月 22 日,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已从募集专户(中信银行昆明兴苑
路支行,账号 7302610182600008109)将 10,000.00 万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